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梧州市工商局认真组织考试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10-01

 

      为贯彻落实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,努力营造“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”的良好氛围,积极建设行为规范、公正透明、勤政高效、清正廉洁的工商干部队伍,9月26日上午,梧州市工商局根据自治区人事厅统一安排,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考试。

  本次考试采取开卷考试方式进行,全系统500多名干部职工按照各自所属单位分8个考点集中进行考试,参考率100%.在局机关考点,局领导在开考前强调考试纪律和要求,然后由监考人员当场拆开密封试题,分发给参考人员。干部职工们根据平时集中学习和自学所学的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知识,按照考试要求和试卷内容,认真做答。通过考试,干部职工们重温了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,有效地促进了工商工作规范化建设。

  为严肃考试纪律,确保培训考试顺利完成,该局在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考试,严格试卷保密管理纪律的同时,还由纪检组长牵头组成了巡考小组,对各考点考场纪律进行巡视。此外,该局还将考试成绩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、任职和晋升的依据之一,对于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,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称职(合格)以上等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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